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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地点:重庆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诚聘英才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重庆工商大学“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实施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选择重庆工商大学的N条理由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占地总面积2733亩,有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3万余人,教职工2100余人,22个教学单位,76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确定的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高校之一。
  ·重庆工商大学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重庆工商大学拥有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系统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21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机构。
  ·重庆工商大学长期设有重庆市“两江学者”、“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重庆工商大学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245.05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2386份,数字化校园建设程度高,拥有世界银行在重庆地区建设的唯一远程学习中心 “全球发展学习网络重庆远程学习中心”和“教育数据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校园环境优美,坐落于重庆市南山西麓,两个校区分别临长江和嘉陵江,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和“文明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地理位置优越,轻轨直达机场、火车站,交通便利。学校及周边有多家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等,配套完善,生活方便。
  ·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小区“学府苑” 95—160平方米多种结构住房虚位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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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热忱欢迎各学科高水平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加盟我校,
   学校将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引进待遇!!

部门
专业方向
拟任教的课程
引进的条件和要求
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理论经济学 经济学说史、资本论、西方经济学等 博士或教授
吴孟
023-62769376
chqwm@163.com
应用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博士或教授,有数学、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学历背景优先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经贸英语听说、国际贸易与实务等 博士或教授
贸易经济 商品学、电子商务等 博士或教授
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 会展经济理论与实务各类课程 博士或教授;博士可非本专业,有会展工作经历和经验者优先
经济学(含国际经济、国际商务等) 经济学(含会展)各专业课程 博士或教授,能够用汉-英双语授课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 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导论)、金融学、创业金融 博士或教授
陈春洁
023-62769377
524835646@qq.com
计量经济学
或统计学
金融决策分析、金融计量分析 博士或教授
财政学 国家预算 博士或教授
税收学 税收经济学 博士或教授
经济法 中国税制 博士或教授
投资学 政府投资学、证券投资分析、投资银行学 博士或教授
保险学(保险学方向、保险精算方向) 保险学、保险精算、保险经营管理等 博士或教授,本科或硕士阶段系保险学专业的亦可
公共经济学 国际税收(双语) 博士或教授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课程 博士或教授
袁媛
023-62769389
13683936@qq.com
信息管理、计算机工程 决策支持系统、商务智能 博士或教授
建筑学、工程造价 建筑力学、建筑结构、BIM、工程造价等 博士或教授,本科最好建筑学或者工程造价专业,有工程实践经验者优先
工商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现代公司概论、管理学、管理沟通 博士或教授,有一年以上海外访学经历
商务策划学院 市场营销 市场分析、营销工程 博士或教授
张彦
13983411632
329801465@qq.com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管理相关课程 博士或教授
商务策划 广告策划 博士或教授
物流管理 采购管理、物流信息技术、供应链管理等 博士或教授;博士期间就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专业和方向
电子商务 移动应用开发、商务智能、数据分析,电子商务概论、网络营销、项目管理 博士或教授;博士期间就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和工程及计算机专业,或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信息管理,应用人工智能、数据挖掘、软件工程等专业或方向
会计学院 会计学 政府会计、成本会计学 博士或教授
郭敏
023-62769379
64111893@qq.com
资产评估 建筑工程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项目预算 博士或教授(资产评估、建筑、机电学科背景)
审计学 审计学、审计技术与方法等相关的课程 博士或教授
财务管理 财务软件操作 博士或教授(熟练应用财务、会计、审计、税务软件)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旅游管理、旅游规划、旅游地理 旅游策划、旅游营销 博士或教授,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科研能力强,外语好
陈向军
023-62769617 
13315730@qq.com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修建性规划 博士或教授,本科阶段学习城规或建筑专业
人文地理学、区域经济与城乡规划 经济地理学 博士或教授,本科阶段学习城乡规划相关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土地信息系统 房地产投资、土地信息系统 博士或教授,本科阶段学习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酒店管理 英语讲授酒店智能化、服务经济学、市场营销、餐饮管理等课程 博士或教授,酒店管理及相关专业,外语好,有酒店管理经验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保险精算 保险精算 博士或教授
毛小娟
023-62768165
54465509@qq.com
民俗学、人类学 民俗学概论、人类学 博士或教授
社会学 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博士或教授
城市管理学 城市管理学 博士或教授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博士或教授
卫生经济学、统计学 卫生经济学 博士或教授
文学与新闻学院 古典文献学 古典文献学 博士或教授
王欢
023-62769390
727483412@qq.com
文艺学 文学基本原理 博士或教授
新闻学、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 新闻理论、传播学理论 博士或教授
传播学 媒介经营文化产业导论 博士或教授
法学院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评估 博士或教授
范志军
13883535521 
502238321@qq.com
民商法 证券、金融 博士或教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博士或教授
谢书楠
023-62769584 
phong@ctbu.edu.cn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博士或教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博士或教授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课 博士或教授
刘泽君
023-62768938 
942970579@qq.com
物联网工程 物联网工程专业课 博士或教授
自动化 自动化专业课 博士或教授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测控专业课 博士或教授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课 博士或教授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加工工程、模具 材料成型基础、汽车覆盖件冲压工艺 博士或教授(本科为机械工程类专业)
刘静
023-62768400
9912332@qq.com
机械工程、先进制造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先进制造技术 博士或教授(本科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学、机械创新设计 博士或教授(本硕专业一致)
车辆工程 汽车理论、汽车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博士或教授
交通运输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博士或教授
包装机械 包装机械原理与设计 博士或教授(本科包装工程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控制工程基础 博士或教授(本科为机械相关专业)
环境与资源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热力学反应工程 博士或教授,熟悉化工方面的工程设计
白海龙
023-62769785
bhl@ctbu.edu.cn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设计与CAD 博士或教授,熟悉工程设计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工厂设计 博士或教授,熟悉食品工厂工艺流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成成型加工 博士或教授,熟悉材料科学、材料工程等学科
制药工程 药厂设备及车间工艺设计 博士或教授,熟悉制药工艺流程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统计相关课程 博士或教授
刘亚莉
023-62768468 
liuyl@ctbu.edu.cn
数学 数学相关课程 博士或教授
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樊雯
023-62769257
fanliuliu@ctbu.edu.cn
服装设计 服装设计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博士或教授
摄影 摄影 博士或教授
影视学 电视编导 博士或教授
传媒 传播实务、新兴媒体 博士或教授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外语学院 英语教学 语言学、外语教学法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黄生
023-62769782
3681541@qq.com
语言的跨学科研究 英语阅读、英语写作、大学英语 博士或教授
法语教学 基础法语、翻译系列课程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及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产业经济学、休闲体育理论、运动训练理论 博士或教授
周晋
023-62769914
tyxy@ctbu.edu.cn
排球 排球及大学体育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足球 足球及大学体育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健美操 健美操及大学体育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留学生院 汉语语言学(对外汉语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对外汉语 博士或特别优秀的硕士
刘茜
023-62769399
451863151@qq.com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西方经济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林细妹
023-62768533
cjsy@ctbu.edu.cn
数量经济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电子商务及供
应链系统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商业数据分析(BA)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有计算机科学、数学或统计学、信息系统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控制、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背景)
高艳
023-62768039
ecsclab@ctbu.edu.cn
电子商务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有电子商务业、计算机科学、数学或统计学、信息系统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控制、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背景)
物流与供应链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有物流管理与供应链、计算机科学、数学或统计学、信息系统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控制、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背景)
重庆市检测控制集成系统工程实验室 仪器科学与技术、检测传感技术、物联网应用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科研成果)
刘泽君
023-62768938 942970579@qq.com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科研成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或电子信息工程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科研成果)
废油中心 石油与天然气、化工原理、化工机械、化学工程与工艺、环保装备等相关专业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具有从事废油处理、环保装备、化工过程机械、非均相分离理论与技术、石油与天燃气、非均相分离过程及装备、化工过程装备微观流场流体力学分析及模拟、传质与分离工程、蒸馏过程、过滤与分离过程及设备、过程装备控制等研究经历之一,科研能力较强。
赵钰鑫
023-62768317
zyxm729@126.com
重庆市高校网络舆情与思想动态研究咨政中心 传播学、统计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郑科
13708335631  
809866889@qq.com
重庆廉政研究中心 政治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魏新欣
023-62769968 
9474848@qq.com
社会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法学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周琴
023-62769530
cqztzx@ctbu.edu.cn
装备系统服役健康保障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相关专业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李小红
023-62761759
lixiaohong0402@163.com
机械工程或相关专业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相关专业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工程中心 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宋燕
13500314311
25489135@qq.com
软件工程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专职科研 博士或教授

 

 

         重庆工商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节选)

第一条 引进博士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相关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基本要求是:
  1、按第一类人才引进的,原则上须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5篇(其中A类论文至少1篇);
  2、按第二类人才引进的,原则上须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4篇(其中B1类论文至少1篇);
  3、按第三、四类人才引进的,原则上须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
  4、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可综合其他科研成果认定学术水平;
  5、教学效果突出的,可适当降低科研条件,按第四类人才引进;
  6、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学科专业人才科研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引进人才以上科研成果类别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学校以引进博士在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前已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作为认定具体引进类别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引进人才安家费按总计金额在5年内按月平均发放。房屋产权证暂由学校保管,服务期满后交给本人。
  第三条 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执行,科研启动费项目立项支付60%,结题支付40%。
  第四条 学校积极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等问题。
  第五条 学校根据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定引进博士在考核期内的两类科研考核标准。不能归入相应类别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Ⅰ类:
  1、1篇A3类论文(独立或排名第一);
  2、1项发明专利授权(独立或排名第一);
  3、1部学术专著(独立或排名第一,且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
  5、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
  第Ⅱ类
  1、1篇A2及以上层次论文(独立或排名第一);
  2、1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项目、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
  4、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排名前十);或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二);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
  第六条 引进博士来校工作3年内完成前条第Ⅰ类成果之一的,追加科研启动费1.5万元,完成第Ⅱ类成果之一的,追加科研启动费3万元,可累计。3年工作期满,根据成果完成情况一次性追加科研启动费。

 

            重庆工商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重庆工商大学引进高级专家优惠待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引进高级专家人才类别 优惠购房面积(平米)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人文社科 自然科学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2、国内公认的人文社会科学界的一流专家
240(免费) 面议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60 50-100 15-60 15-60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博士生导师
3、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140 30 10 12
优秀教授 120 20 5 6

                 重庆工商大学引进博士优惠待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引进博士类别

优惠购房面积(平米)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人文社科 自然科学

杰出博士

95

15

5

6

优秀博士

95

10

3

4

教学科研急需博士

提供周转房

10

3

4

符合基本引进条件的博士

提供周转房

3

4

注:对没提供优惠购房的优秀博士和杰出博士,可提供购房补贴10—40万元。

                

            重庆工商大学“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实施开放办学,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鼓励和支持聘请若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外籍专家和资深华裔学者来我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合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巴渝海外引智计划”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计划聘请专家学者来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改革与实践、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在渝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天。
  第三条 学校每年预算200万元作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经费,每年评审立项5-10个引智项目,实际评审立项数量根据当年的申报项目数量及质量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学校组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是: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财务处,及相关需求部门。
  项目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相关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沟通协调及有关海外信息的核实;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分别负责计划人选在教学安排、学科建设、科研任务等方面的支持与审核;财务处负责经费预算划拨及使用管理;相关需求部门负责具体计划人选的培育、遴选、推荐、管理、服务。
  第五条 学校对立项项目设置单独项目账户,用于核算立项实施项目的经费开支,项目经费从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 引智对象条件
  第六条 本计划的引智对象是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或在世界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高水平外籍专家和资深华裔学者,同时对我校特色专业、学科建设具有很强的支撑作用。引进的专家学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重要著述或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二)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的重要职务;
  (三)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四)现任或曾任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主旨报告人;
  (五)曾获得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及专利;
  (六)现任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
  (七)现任或曾任世界知名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核心成员;
  (八)掌握突出技术技能的高端人才和职教专家;
  (九)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七条 所聘请的专家学者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后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若聘请对象为海外资深华裔专家,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在海外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能流利使用中外文开展工作。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八条 各需求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做好长短期引智规划,确定本部门引智工作的重点学科专业领域、引智对象的层次、引智工作预期效果等,积极做好“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的平时培育工作。
  第九条 项目申请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1次,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若有重要引智对象和计划,也可随时提出申请。
  各需求部门对拟聘请人选来校工作时间、工作任务、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等作出预安排,向人事处提交《立项申请表》,并提供引进专家的有关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来校工作意向性证明材料、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及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专家学者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校长办公会对引智项目校内负责人、经费标准、项目建设周期、是否同意立项等事项作出决定。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申请立项、工作推进、项目结项等;负责与引进专家的联系、接待、工作任务安排;负责项目经费预算;负责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协调等。
  第十二条 获准立项的“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学校根据批准的经费标准一次性划拨到单独设置的项目账户(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日常经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安排使用,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项目实施工作日常经费之外的其他项目经费仅限用于立项单位所聘专家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学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等支出。
  项目负责人须于项目进度中期和项目结项后向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提交经费使用说明。
  第十三条 获准立项的项目不得变更。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按时实施的,应及时向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提出说明。
  第十四条 立项单位应充分利用专家学者来校工作的机会,开展科研合作,推进协同创新,举办高水平讲座;对讲学、参观、会见、讲座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做好相关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 获准立项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承诺和立项要求实施项目,并于立项当年12月10日前向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
  第十六条 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对项目申报、结项等材料进行先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储备、推进、实施及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五章 申请市级立项与结项
  第十七条 学校批准立项的“巴渝海外引智计划”优秀项目,将于每年3月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点推荐申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程序和有关要求,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向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立项申请表》,与专家学者签署的工作合同(或其他来渝工作证明),专家学者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及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专家学者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第十八条 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须为引智单位申报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最后由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或校领导批示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九条 获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项目,结项后按有关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学校审定后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年3月4日起施行。

 

  

          重庆工商大学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聘任客座教授,应遵循专业对口、学科对应的原则,被聘任者应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或做出实际贡献。
  第三条 客座教授由学校聘任、学院(或科研机构,下同)管理。学院可聘请兼职教授,但须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第四条 与我校现有专业和学科相关的国内外各界知名人士,品德高尚、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对学校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热心为学校服务,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聘任为学校客座教授。各类人士须分别达到以下条件:
  (一)学术界人士,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境外知名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2.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担任或曾经担任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职务;
  3.能完成我校确定的客座教授工作职责。
  (二)非学术界人士,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以上学历;
  2.在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或大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或其他社会知名人士;
  3.能完成我校确定的客座教授工作职责。
  第五条 如拟聘人选未达到本办法设定的条件,但对我校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破格聘任。
  第六条 客座教授在我校的工作形式采用短期来访、定期指导、阶段性授课等灵活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参与新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建设等工作;
  (二)为我校教师和学生举办介绍本学科领域学术前沿发展动态的讲座;
  (三)积极协助、参与指导本学科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研究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四)积极组织、参与和协调对我校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活动或国际会议;
  (五)积极推进其所在单位与我校的实质性合作;
  (六)对我校学科建设、师资发展、教学改革、科研开发、国际合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创造机会。
  第七条 客座教授的聘任程序如下:
  (一)提名。各学院按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聘任客座教授审批表》,报送人事处,并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二)资格审核。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审核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
  (三)决定。由校长办公会对是否聘任推荐人选为客座教授作出决定。
  (四)聘任。聘书由人事处统一制作,校长签发;聘任仪式由申请学院主办,聘书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人颁发。
  第八条 客座教授聘期原则上均为三年,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第九条 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客座教授定期联络,积极创造条件,使客座教授能够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条 客座教授受聘后,聘任学院应切实履行以下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建立客座教授档案,保持与客座教授的经常联系,及时通报学校的重要情况。
  (二)定期向客座教授邮寄反映学校学术活动、时事动态的学校学报、校刊等出版物。
  (三)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邀请客座教授参加。
  (四)邀请客座教授来我校讲学、交流和研究。
  (五)每年节假日,通过适当形式慰问客座教授。
  (六)负责客座教授来校的接待和食宿安排,负责客座教授的工作联络和待遇的落实。
  第十一条 院聘兼职教授由学院参照校聘客座教授有关条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有关聘任管理规定。经费由聘任学院解决。
  第十二条 客座教授为第一作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署名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学校参照在职职工的奖励标准增加20%给予科研奖励。
  第十三条 根据需要,由聘任学院申请,经学校同意邀请来校的校聘客座教授,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的,支付一定报酬,确需报销差旅费的,由学校与学院合理分担。
  第十四条 个别杰出的高水平专家,或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由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聘为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11月6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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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部门:重庆工商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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