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1983年成立,原名广东商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5500多人的省属重点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数量较为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现有专任教师1158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13人,副高职称教师35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人。 有珠江学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2人,入选广东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1人次,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9人;有广东省、广州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 2013年首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相结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相融合”的开放、协同、实用、有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勇于开拓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近几年来,学校人才培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首批两个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并入选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建有市场营销、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校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共建的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经管类跨专业综合试验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企业仿真综合运作”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物流”2门课程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获批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是广东省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示范院校和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获批为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 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并保持较高的就业质量。历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满意度高达90%以上,毕业生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 学科建设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坚持商法融合,促进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已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3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 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工商管理(MBA)、法律(MJ)、金融(MF)、保险(MI)、会计(MPAcc)、税务(MT)、公共管理(MPA)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求真、致用”的科学研究理念,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拥有2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1个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基地;1个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珠三角科技金融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中心;1个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型经济创新研究中心。 近5年,教师承担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及各类国家级项目83项,省部级项目376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767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319篇;出版各类著作294部,其中学术专著170部。 2009年起,学校连续5年进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全国高校CSSCI来源期刊发文统计百强榜,稳居全国财经类院校前10名、广东高校前6名。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需求导向和“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社会服务理念,紧密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 一批专家教授被聘为省政府参与决策咨询顾问、应急管理顾问和省市人大立法顾问、财经顾问等。 学校先后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广州市社科联共建“广州市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与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建校政协同创新平台“广东纳税服务研究中心”,与香港上市企业上海证大公司签约成立我国第一家关注微金融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广东财经大学证大微金融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与广州市地税局共建全国首个校政合作的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与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广东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与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建广东福利彩票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基地。 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办学思维,以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为目标,建设能够胜任国际化办学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国(境)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提升国际化水平。 已与国(境)外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化教育项目39个,包括:中外合作学历教育项目17个,以及国(境)外短期访学项目11个、假期学习项目7个、带薪实习项目4个。此外,还有各类中外合作国际预科项目等。 获批“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本科国际商务专业实验班和广东财经大学—西澳大利亚大学本科金融学专业实验班两个中外合作教育项目。 创建了“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师资海外研修基地”美国佩斯大学站和西澳大利亚大学站。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将继续坚守“正心诚意,求真向善”的精神,践行“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秉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和“法治、科学、民主、阳光”的治校方略,彰显“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立足广东,面向社会,服务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金融学院院长公告广东财经大学是一所坚持商法融合,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多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重点院校。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具有金融学术硕士及专业硕士(MF)学位授予权。金融学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名牌专业、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有省级精品课程4门,有省级实践教学基地2个,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举办有广东财经大学-西澳大利亚大学“2+2”联合培养本科金融学专业实验班。 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金融学院院长。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应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具有国际化视野,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 (二)具有5年以上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有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担任教学院(系)院长(主任)或担任2年以上副院长(副主任)的经历(具有2年以上行政任职经历也可)。 (三)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3年以上教授任职资历;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二、相关待遇 (一)符合我校“南岭学者”各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引进待遇和聘期待遇。 (二)若子女为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帮助联系转入广州学习;配偶随调。 (三)提供广州市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四)来自海外的应聘者或特别优秀的人才,相关条件及待遇还可面议。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 四、报名办法 (一)应聘者应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金融学院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1、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任职文件(或聘书);2、代表性论文(论著)3-5篇(部)、获奖成果证书以及近5年详细的教学科研业绩目录;3、本人关于任职金融学院院长的工作理念、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招聘详情及有关表格下载,请浏览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的《人才招聘》栏目及党委组织部网页的《公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rsc.gdufe.edu.cn、http://zt.gdufe.edu.cn。 联系人:王强(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20—84096316 电子邮箱:zzb@gdufe.edu.cn 传真: 020—8409624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510320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金融学院院长报名表》 广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南岭学者”公告广东财经大学是一所坚持商法融合,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多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重点院校。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我校专门设立“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现向海内外诚聘杰出人才加盟学校共求发展。 一、设岗学科 金融学、财政学、国民经济学、企业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学、统计学、会计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科技和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和心理健康,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二)聘任条件 1.“南岭学者”杰出人才特聘岗位应聘条件: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55岁以下;学术上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能力,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取得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术成就,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6)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7)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 (9)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0)广东省“珠江学者”及其他省同等称号的特聘教授; (11)其他具有相当条件的全国知名专家以及本学科公认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等。? 2“南岭学者”领军人才特聘岗位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或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层次人选;年龄原则上50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及相应的业绩成果(具体见《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 3.“南岭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特聘岗位应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海外人才应在海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独立系统讲授过本专业2门以上本科或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显著;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能力,能满足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的业绩成果(具体见《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 三、岗位聘期及待遇 (一)岗位聘期 “南岭学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四年。 (二)引进待遇 1.“南岭学者”杰出人才引进待遇: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税前,下同),提供广州市内住房一套或提供购房补贴200万元(税前,下同)。如配偶符合调动条件,本人愿意,可以随调并安排工作。 2.“南岭学者”领军人才引进待遇: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提供购房补贴100万元及2年期周转房或按3000元/月标准提供租房补贴2年。如配偶符合调动条件,本人愿意,可以随调并安排工作。 3.“南岭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引进待遇:学校提供安家费5万元,提供购房补贴30万元及2年期周转房或按3000元/月标准提供租房补贴2年。 (三)聘期待遇 1.“南岭学者”特聘岗位实行年薪制。其中,杰出人才特聘岗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领军人才特聘岗位年薪不低于5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特聘岗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2.学校视学科专业等情况为“南岭学者”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杰出人才特聘岗位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领军人才特聘岗位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特聘岗位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 3.“南岭学者”聘任期间,学校按2万元/年的标准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差旅费,以及“南岭学者”特聘岗位规定的其他待遇。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向我校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应聘时需提交《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请登陆我校人力资源处“南岭学者”专栏下载),同时提供个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及以下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个人及配偶的详细简历、子女情况; 3.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来校工作计划; 5.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清单; 6.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个人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自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自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9.个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10.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信函请注明“应聘南岭学者岗位”) 邮编:510320 联系电话/传真:+86-20-84096802 联系人:苏老师 E-mail:rsc@gdufe.edu.cn(邮件主题处请注明“姓名+应聘南岭学者岗位”)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 广东财经大学2016年人才需求计划因工作需要,我校2016年各教学科研单位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优秀人才。学校将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和聘期待遇,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一、国内人才需求
备注: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具有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编:510320 联系电话/传真:+86-20-84096802 联系人:苏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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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