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重点支持开展"国家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河海大学校本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并在常州市新北区、南京市江宁区设有校区。河海大学设有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能源与电气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企业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等专业院系和大禹学院(拔尖人才培养学院)。学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9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5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52个本科专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水利工程学科评估排名全国第一,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众多。2013年,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46921名,其中研究生14750名,普通本科生19871名,成人教育学生11998名,留学生302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建设目标,现面向国内外招聘优秀人才。
河海大学招聘商学院院长公告 河海大学是一所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河海大学商学教育可追溯至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立时期,是我国最早设立商学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商学院现已成为一所拥有管理学、经济学两大学科门类,融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三个主干一级学科为一体,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博士、硕士(含MBA、工程硕士)、学士等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商学院。 根据商学院发展需要,学校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海大学党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高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全职来校工作; 2.国(境)外应聘者,需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含特别优秀的副教授); 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职务,且具有在“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国家级科研院所任职任教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同行公认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国内外学术影响;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学科建设构想和办学思路。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有特别学术影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学院综合实力; 2.人才队伍建设:聘期内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做好人才梯队及创新团队建设; 3.学科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4.教学质量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岗位聘任及待遇 首次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学校正式聘任。 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学校提供一定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可安排适当工作;学校根据个人工作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科研办公用房,并支持组建研究团队。 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标准者,按照《河海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 四、应聘时间及有关要求 1.应聘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2.需提供的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需注明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3)个人主要成果(主要包括: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个人关于学院发展和本人科研的主要思路;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3.应聘方式:在应聘截止日期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见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5)83786104 2.河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河海大学 2015年1月22日 河海大学招聘公告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重点支持开展“国家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中国56所获批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河海大学拥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中国建立最早、全球规模最大的从事水利及相关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工作的大学。河海大学水利工程学科享有国际声誉,在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一;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工商管理学等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前列。 河海大学其他具有较强实力的相关支撑学科主要有:海洋科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数学、统计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 学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9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5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52个本科专业。2013年,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46921名,其中研究生14750名,普通本科生19871名,成人教育学生11998名,留学生302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现面向海外各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常年公开招聘: 1、“千人计划”(含人文社科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短期项目)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除正常享受中央财政提供的补助经费外,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享受年薪制,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月薪制,按工作时间核算支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年薪制,讲座教授享受月薪制,聘期内按工作时间核算支付。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为以上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提供工作经费、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平台、办公场地及仪器设备等,并为入选专家提供住房保障或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等事宜。 对应聘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职位的海外学者,请联系河海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乔女士、张先生;电子邮箱:443979815@qq.com,lingbinzhang@qq.com;办公电话:86-25-83786484。 2、河海大学“青年教授”:入选者聘用前为副教授的聘期为三年,聘用前为讲师(或博士)的聘期为五年,在聘期内完成学校特定的岗位任务,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受聘至我校教授岗位;“青年教授”聘期内可享受教授岗位津贴,对于引进人员同时可享受学校规定的副教授引进待遇。 对应聘“青年教授”职位的优秀人才,请联系河海大学人事处徐女士、高女士,电子邮箱:wgyxhh@hhu.edu.cn;办公电话:86-25-83786172。 3、其他教师岗位:学校为应聘学校各级教师岗位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专职教师与科研人员,按引进人才类别、条件提供薪酬待遇,包括工作经费、科研启动费、租房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同时为引进人才提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良好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培养,优先为引进人才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进修等机会;特别优秀的青年俊才,可以直接聘用到教授、副教授、青年教授岗位,并为优秀人才提供包括“优秀创新人才”、“领军人才”、“河海学者”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支持。 招聘学科及联系方式
具体应聘条件及待遇信息欢迎各类海外优秀人才来电、来函咨询! 千人计划 一、招聘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担任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我校工作不少于3年。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的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我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前,已与我校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破格引进。 二、相关待遇 1、除正常享受中央财政提供的补助经费外,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享受年薪制,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月薪制,按工作时间核算支付。 2、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为入选专家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平台、办公场地及仪器设备等。 3、学校为入选专家提供工作经费、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经费。 4、学校为入选专家提供住房保障或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等事宜。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人:乔女士张先生 电子邮箱:443979815@qq.com; lingbinzhang@qq.com 办公电话:86-25-83786484 传 真:86-25-83786767 人事处网站:http://rsc.hhu.edu.cn/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一、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条件 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二)讲座教授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二、相关待遇 1、聘期内,全职引进的特聘教授享受年薪制;讲座教授享受月薪制,按实际工作时间核算支付。 2、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平台、办公场地及仪器设备等。 3、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住房保障或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等事宜。 4、学校提供工作经费、科研启动及平台建设经费。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人:乔女士 张先生 电子邮箱:443979815@qq.com; lingbinzhang@qq.com 办公电话:86-25-83786484 传真:86-25-83786767 人事处网站:http://rsc.hhu.edu.cn/ 河海大学"青年教授"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社会科学领域及学校认定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 3、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河海大学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学术研究比较深入,在教育教学、技术推广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申请方式 根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申请人填写《河海大学"青年教授"岗位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 (3)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证明; (8)三位同行专家推荐函(单独附件)。 三、聘用及待遇 1、学校、设岗单位与"青年教授"通过签订聘用协议的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2、聘用前为副教授的聘期为三年,聘用前为讲师(或博士)的聘期为五年,在聘期内完成学校特定的岗位任务(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或人事处),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受聘至我校教授岗位。 3、"青年教授"聘期内可享受教授岗位津贴,对于引进人员同时可享受《河海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副教授引进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人:徐女士 高女士 办公电话:86-25-83786172 传真:86-25-83786767 人事处网站:http://rsc.hhu.edu.cn/ 其他人才 我校面向校外人员招聘教师工作常态化进行。 一、有关政策和条件 1、为到教师岗位的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提供各类相关待遇。
(注:购房补贴不含国家规定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引进人才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后在工作地所属城市买房,经个人申请发放,首次发放总额的80%,余额分4年发放) 2、提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良好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3、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培养,优先为引进人才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出国进修等机会。 4、特别优秀的青年俊才,可以直接聘用到教授、副教授、青年教授岗位。 二、河海大学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 有意应聘教师岗位的各类英才,可直接联系专业相关学院人事秘书投递简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人:谢先生吴先生徐女士 办公电话:86-25-83786205 传真:86-25-83786767? 人事处网站:http://rsc.h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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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