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美丽的校园带碧水,襟远山,风清气爽,林木葱茏,环境怡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办学规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在校学生1.6万人。 办学思想: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改革活校战略,努力将我校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教学型大学。 学科专业:学校现设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学院、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管理技术学院等14院3系1部共18个教学单位;开办了50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控评估中心、湖北数据与分析中心、湖北县域经济研究院等25个教研、科研机构。学校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96人,其中:“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4人、主讲教授1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1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人,教授88人,其中二级教授5人,三级教授15人,副教授257人,具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60人,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并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教学实践:以培养有思想、有能力的实践、实用、实干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通过举办实验班、特色班,探索大众化教育格局下精英化教学模式,通过实施校企合作“订单式教育”,探索专业与就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现有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点、6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4个立项建设硕士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点、5个省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1个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1个,建有金融投资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等各类专业实验室50个,教学实践和实习就业基地158个。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科学研究:近几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7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4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4项,省部级项目86项。教师在各类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80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3项。获批 6个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获批6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经济学院》学报入选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全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交流合作:与法国格勒诺贝尔第二大学、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合作建设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开展专科合作办学,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美合作办学项目),专科招生专业为金融管理与实务和会计(注册会计师)(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与英、美、法、日等国家多所著名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2+2”、“3+1”等本科交换项目以及“4+2”、“3+1+2”等硕士预科项目。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杰出人才,竭诚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到我校任职。 一、招聘学科专业 区域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法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与技术、统计学、酒店管理、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 二、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学术领军人物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 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标志性科研成果的国内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较高,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同行专家公认的成就。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含主讲教授、创业型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具体的招聘条件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博士教授 理论功底坚实,具有独立主持研究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过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省(部)级研究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 1、国(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博士后,理论基础、学术潜力、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身体条件等综合素质良好,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全职来校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国内优秀博士、博士后,理论基础、学术潜力、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身体条件等综合素质良好,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若具有副教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针对(一)至(四)层次人选可采取全职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柔性引进具体待遇面议。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物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住房、配偶和子女安排、配备学术助手和梯队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标准为每年50-100万元。 (二)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 提供安家费60万元,工作条件的配备不低于“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工作期间采取年薪制,标准为每年30-50万元。视情况和工作需要提供科研配套费、实验室建设费、购房补贴,配备工作助手和学术团队,具体面议。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30万元; (2)全职到校工作,享受校内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3)科研启动费30-50万,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安排配偶工作。 2、“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2万元; (2)交通补贴每年1-2万元。 3、“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讲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5万元; (2)交通补贴每年1-2万元。 4、“楚天学子” (1)除正常享受在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外,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5万元; (2)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3)提供安家费20万元,给予适当科研启动费; (4)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四)博士教授 1、视学科专业和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2、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3、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 (五)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 1、国(境)外博士、博士后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给予适当科研启动费; (2)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取消所聘岗位待遇,重新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3)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 2、国内优秀博士、博士后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给予适当科研启动费; (2)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若两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则取消所聘岗位待遇,重新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3)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2、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到岗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并明确有无其他工作生活等条件要求。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22室) 联系人:张莉 杨波 联系电话:027-81977197 传真:027-81977201 E-mail: hj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二)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且所学专业与拟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 (三)身心健康,适合工作岗位的有关要求。 (四)生活待遇: (1)对引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给予适当科研启动费; (2)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提供学校住房一套;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 (五)学科和专业要求
注:拟引进的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协议工资”方式。 (六)提交资料: (1)《湖北经济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附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3)科研成果 (论文、著作、课题),获奖情况等扫描件; (4)有关学历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请将应聘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jrsc@126.com 为促进学科发展和教师队伍的交叉融合,我校热忱欢迎海内外博士或博士后来校任教,共襄学术,共育英才,共创湖北经济学院美好的明天。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22室) 联系人:张莉 杨波 联系电话:027-81977197 传真:027-81977201 E-mail: hj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 编:4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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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